消防工程装置的作业原理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的规定,该系统的消防设施主要由以下系统组成:
1、自喷式灭火系统
2、二氧化碳灭火系统
3、防烟排烟系统
4、消防播送系统
5、分散和应急照明系统
6、消防供水系统
上述系统既彼此独立又彼此联系,它们的独立性在于它们各自的效果。互连性在于以下现实:所有系统都在控制中心的指挥下,协调行动并彼此协作,以完成从发现火灾到救活的整个过程,从而将火灾丢失削减到下限。上述每个体系可以以一致的方式或独登时操作。消防工程装置公司在一致操作中,它只能由控制中心履行。在独自的操作中,每个体系都由人员操作。因而,该体系的消防设施具有完整性和独立性。
各种类型的探测器监测火灾。如果产生火灾,消防工程装置的探测器将向报警控制器发送信息并发出警报,然后报警器将信息发送到CRT以承认信息并发出报警信号。将信息发送到控制中心。经控制中心再次确认后,切断电源(一般运用),打开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灯,打开排烟风机,向控制区域播送火灾报警信息,引导人员分散,并将信息传递给相关部分,以发动消防泵,发动防火卷帘和防火门,关闭防火阀,划分火灾区域,发动灭火系统,然后灭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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